(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跟進掘路工程的規劃與協調。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受訪表示,已與交通事務局達成共識,日後的道路工程須先取得交通局發出的道路使用通知,再由民署決定是否發出准照。 戴祖義提到,本澳的掘路工程由回歸前的 671宗,增至去年的 2,500多宗,民署並已與交通局商討,日後凡有重大工程,必須召開記者會交代,希望由市民監督。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在會後表示,過往獲民署發出准照但不獲交通事務局同意的工程有 3,000多宗。他又稱,委員會希望政府對掘路工程不只協調,而是著重統籌,避免道路重複開挖,提高效率,並希望政府嚴謹定義重複開挖。委員會亦建議,若工程對居民生活影響不大,應允許節假期施工,以縮短工期。 (鄭裕華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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