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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組織「刷單」入刑第一案宣判: 組織者被判五年九個月

2017-06-21 01:05


■庭審現場
【香港中通社6月20日電】杭州余杭區法院20日對中國內地首例因刷單炒信而獲刑的案件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李某通過創建平台、組織會員刷單炒信並從中牟利的行為構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連同此前已宣判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予以並罰後,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5年9個月,並處罰金92萬元(人民幣,下同)。
澎湃新聞20日報道稱,2014年初,阿里巴巴集團運用大數據手段發現「零距網商聯盟」網站在淘寶網上存在刷單行為。同年5月,阿里巴巴集團向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李某後被傳喚到案。2016年6月,李某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至余杭區法院。
余杭區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某通過創建不具備獲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條件的「零距離商聯盟」(前身為「迅爆軍團」)http://5sbb.com網站和利用YY語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單炒信平台,吸納淘寶賣家註冊賬戶成為會員,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證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維護費及體驗費,並通過制定刷單炒信規則與流程,組織會員通過該平台發佈或接受刷單炒信任務。
會員在承接任務後,通過與發佈任務的會員在淘寶網上進行虛假交易並給予虛假好評的方式賺取任務點,使自己能夠採用懸賞任務點的方式吸引其他會員為自己刷單炒信,進而提升自己淘寶店舖的銷量和信譽,欺騙淘寶買家。其間,李某還通過向會員銷售任務點的方式牟利。
余杭區法院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李某共收取平台管理維護費、體驗費及任務點銷售收入至少30萬元,另收取保證金共計50餘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稱,所謂刷單,是指一般由買家提供購買費用,幫指定的網店賣家購買商品提高銷量和信用度,並填寫虛假好評的行為。通過這種方式,網店可以獲得較好的搜索排名。央廣網稱,此前,阿里巴巴曾起訴網絡刷單平台「傻推網」運營方,並向其索賠216萬元,但該案並未宣判。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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