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促完善社服資助制度
【本報消息】議員陳虹認為,政府在一五年七月實施新的社服資助制度,回應社服機構的一些訴求,擴大資助面,但也出現一些問題,影響到社服機構和社服人員的發展。新制度實施至今快將兩年,實有必要進行檢討和修訂,使資助制度得以完善。
陳虹指出,現時“P.U.M.A.”(合理成本組合)中U(經常費用)、M(行政費用)的資助與機構的實際運作需求有明顯落差。現時,把會計、人員福利、培訓、租金、管理費等額外開支歸入UM,機構對外購買服務或借用人員,不能用P(人員開支資助)支付,只能從UM中開支。如此,造成UM經費不足以應付各種額外開支。此外,當局曾表示如文員、會計、副主任、部分資助等將列作第二階段資助,但後來又沒有作出安排。
削弱人員升遷
同時,新資助制度規定晉升主管需有一定年資,但其年資的累積無法跨範疇計算,如在復康範疇已有三年年資,然後轉到長者範疇,其年資便要重新計算。這將大大影響人員調配的彈性,也削弱向上流動的機會。
她提出口頭質詢,要求當局交代社服資助制度已實施兩年,有否計劃進行檢討和修訂?對於“P.U.M.A.”這種資助模式,有否完善空間?會否加大資源投入和擴大資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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