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續審 麥炎泰按優惠價轉讓海天居予何
何案九共犯下月十日結案
【本報消息】初院昨續審何超明九共犯案。庭審圍繞商人麥炎泰(第二被告)轉讓價值近二百萬,七五折優惠購買海天居予何超明之妻周小芙(第九被告)一事。麥炎泰表示,當時現金不足周轉無法購買物業,何超明無意中得知自己有優惠,抱住“唔好嘥”的心態轉讓。案件七月十日結案陳詞。
何超明妻周小芙於二○○九年購入價值七百九十多萬港元的海天居一高層單位,但實情只支付了五百多萬港元,餘額近二百萬港元的來源,夫妻兩人被指無法合理解釋。保利達的三名員工先後稱,老闆柯為湘給予麥炎泰七五折優惠,後來應麥要求將單位賣給周小芙,近二百萬的優惠價由柯的一家貿易公司填數,令上市公司帳面不致出現降價售樓。強調多年來得過如此優惠只有一、兩人。
麥炎泰表示,與柯為湘結識數十載,關係要好,當初柯經營紡織公司,麥的運輸公司則搬運柯的紡織品。在柯轉型發展地產業後,自己也介紹不少友人到海名居、海天居等項目置業,即使柯想給予其回佣也拒絕接受。在購買物業前,由於自己經營的賭廳出問題導致現金不足,何超明無意中得知有此七五折優惠,抱住“唔好嘥”的心態受讓。
被列作證人的柯為湘沒有出庭,控方最後選擇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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