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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獲政府續約13月

2017-06-29 06:35


    新時代獲政府續約13月

    增特大巴天然氣巴提升環保載客量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及第五標段批給合同今年六月三十日屆滿。為保持巴士經營制度的統一,確保巴士服務持續營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代表特區政府與新時代簽署為期十三個月的短期合同,期限與其餘兩巴合同一致,即至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藉以對未來巴士服務作更好的部署。

    短期合同在新時代現有批給合同的基礎上作適當修訂,除批給期限延長外,其餘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續約期間新時代不調整服務價值及票款收入預計值,由於營運公司須承擔營運成本變動及票款收入變化的風險,故不設財政援助上限及規制成本評定;二、營運車輛車型方面增“特大巴”(即長度等於或大於十六米的鉸接客車)及“天然氣大巴”,以配合未來研究引入大運量載客車型及提高車輛環保要求;三、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新時代購置的車輛,須符合歐盟五期或更嚴謹的汽車廢氣排放標準;四、新時代須開放智慧公交管理系統的接入埠,讓監察人員瀏覽與日常營運和管理相關的資料及數據,以加強監管。另外,續約期間,現行的相關措施亦將維持,包括須遵循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監管要求、財政援助與巴士服務評鑑結果掛鈎等。

    合同生效後,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密切監督新時代做好巴士服務,同步已加緊就未來巴士服務政策的落實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以更好地配合社會持續發展,做好巴士服務。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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