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氹仔海明灣畔旁的 900多平方米土地被宣告批給失效,承批人順景置業公司提出司法上訴,一審被判敗訴。 中級法院指出,至 2015年政府決定批給失效時,已遠超土地的 36個月利用期。中級法院並指出,上訴人曾申請換地,說明上訴人不想利用涉案土地,因為涉案土地只能修建 1座 3層別墅,經濟價值遠低於可修建上百個獨立單位的土地,否則實際掌握公司決策權的商人何明輝也不會企圖透過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獲取換地。 何明輝因行賄歐文龍,被判囚 25年,賠償特區 5,000萬元,但案件自開庭至審結,何明輝一直沒有出庭。 (區賢達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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