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民署檢三百公斤走私鮮品
【本報消息】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期間,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獲本澳八間食肆及一個攤檔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鮮活食品類食材,共檢獲蔬菜三百○四點七九公斤及肉類廿九點三公斤。
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起訴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罰款五萬元至六十萬元。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將持續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及時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
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二八九六 · 五○○一、食安專線:二八三三 · 八一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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