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服務貿易協議新增便利措施
澳律師內地執業身份公證取消
【本報消息】經濟局訊:為進一步便利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投資從業,簡化行政審批制度,國家商務部決定取消“澳門永久性居民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身份證明公證”的要求。上述的措施將列入《〈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安排〉服務貿易協議》)附件3(關於“服務提供者”定義及相關規定)的第六條第(三)款,並於今日實施。
《安排》自二○○四年全面實施以來,成效顯著。在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方面,內地的市場開放措施為澳門的業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隨着《〈安排〉服務貿易協議》於二○一六年六月一日正式實施,內地對澳門開放的服務部門增加至一百五十三個,按世界貿易組織把服務貿易分類為一百六十個部門的標準計算,其開放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五點六,這標誌着兩地已達至服務貿易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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