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嫌虐待狗隻的 1名司警刑事偵查員被停職,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法律所限不便公布停職時間,程序未最後結束,他仍有上訴權利。他強調,停職對涉案刑偵員絕對不是輕微的處罰,保安司和司警在調查過程中,充分評估事件行為的性質、嚴重程度,以及對保安部隊和社會的負面影響,所有情節總結作出決定。他強調,不論是停職、撤職或其他紀律處罰,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和限制,今次亦是嚴格按法律條文去衡量,“唔可以話有負面影響就一定要撤職”。 黃少澤重申,絕不姑息容忍警隊負面行為,會繼續加強培訓和紀律監督,期望幾年後此類行為和現象會愈來愈少。 (黃嘉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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