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滲漏水擾亂市民生活
程順明促修法訂罰加快處理
離島社諮委程順明表示,居民經常反映,家中滲透水問題長期持續,聯絡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後,需多個部門來回往返,檢測報告一拖再拖。風雨季已臨,滲漏問題持續惡化。他建議修法訂罰則,提供專業檢測滲漏機構資訊,加快處理程序。
他建議當局參考香港“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的處理手法,在確認滲水源頭後,可向責任人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定期限內處理滲漏問題,否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港元,另加每日罰款二百元。此外,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責任人處理,如沒有遵從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二萬五千元,另加每日罰款四百五十元。對拒絕合作的業主或住戶,辦事處可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單位調查,但所需時間因而延長。如參考香港的做法透過罰款,以及入屋手段調查滲漏問題,應可更有效處理滲漏水的投訴個案。
推介團體專業檢測
有居民想聘專業人士檢測以證實滲漏水源頭,但難找到合適機構,唯有透過聯絡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等待人員處理。建議部門與專業團體合作,推介更多檢測團隊,以及在政府網站公佈能辦理滲漏水檢測的團體或專業人士,讓居民透過自費方式,更快查找滲漏源頭,也能減輕政府檢測人手不足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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