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回覆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時稱,房屋局正按照廉政公署於5月17日發出有關廉署完成經屋申請人配偶納入家團名單調查的意見,逐一對相關個案審批,並已向合資格家團發出許可書,以儘快跟進簽訂買賣公證書的工作。 山禮度稱,根據現行經濟房屋法規定,在簽訂買賣預約合同後至發出許可書期間,如證實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屬澳門特區居住用途的都市房地產、獨立單位或土地的預約買受人或所有人等情況,將解除買賣預約合同。房屋局正進行修訂經濟房屋法的研究,包括因結婚、繼承等原因擁有物業的處理方法。(葉永貞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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