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行業違規行為
穗的士車廂下月裝攝像頭
【本報記者廣州八日電】廣州市交委公佈《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和《廣州市道路運輸和城市客運行業服務投訴處理辦法》,明確八月起將在出租車上安裝視頻和音頻監控設備,並實時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監管平台。對於出租車等客運行業的違規行為,乘客可通過撥打電話、微信等渠道投訴,違規記錄計入司機“信譽檔案”。
根據《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出租車內應配置不少於一套錄音設備和三路錄像設備,錄像範圍應至少覆蓋前、後排座椅(如車內有防劫網,可存在局部遮擋)、前排副駕駛側車窗及行李廂內區域;錄音、錄像設備安裝不得影響駕駛及乘車安全;錄音、錄像數據必須同步,且在本地存儲的容量可滿足錄像存儲不少於七天,並實時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監管平台,實現遠程查閱、導出。
在隱私保護方面,規定使用錄音、錄像數據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確保信息安全,保護司機和乘客的個人隱私。
市交委相關人士表示,出租車內裝攝像頭的主要功能是為督促司機依法經營,一旦司乘發生糾紛時可成為裁決依據,也可方便乘客找回失物,目的並非為侵犯乘客隱私。出租車嚴格來說也是準公共場所,任何人都可乘坐,所以車內的攝像頭也可起到公共治安監控的作用。
《廣州市道路運輸和城市客運行業服務投訴處理辦法》規定,出租車等客運行業的違規行為,乘客可通過撥打一二三四五、一二三二八等渠道投訴,違規記錄計入司機“信譽檔案”。市交委近期推出“廣州交通”微信公衆號投訴功能,乘客同樣可通過微信投訴或“點讚”出租車司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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