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下月起嚴管無人機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東將嚴管無人機、孔明燈等航空器。省公安廳宣佈,從今年八月一日起,全省的無人機、孔明燈等“低慢小”航空器規定應用範圍和手續,規定為期三年。
第一,廣東警方發出的通告中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於五百米、飛行速度小於每小時二百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兩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等。
第二,今年在廣東全省的行政區域內,使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須要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定,履行有適航資格、飛行資質、計劃申報等相關手續。
第三,今後廣東嚴禁在以下區域上空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
一是機場淨空保護區以及民航的航路、航線,高速和普通鐵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的運行沿線以及相關區域。
二是黨政機關、軍事管制區、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化物品貯存、大型物資儲備、監管場所等重點敏感單位、部位及其設施。
三是廣東的大型活動場所、公民聚居區、車站、碼頭、港口、廣場、公園、景點、商圈、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區域。
第四是違反規定在廣東規定上述區域內飛行的,公安機關可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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