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分析討論預算綱要法法案,委員會決定維持新文本行文,特區政府在每年 11月內向立法會提交翌年財政預算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希望保留彈性,暫時不考慮委員提出列明在 11月15日前提交的建議。 陳澤武表示,會上立法會顧問認為法案有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收支的條文未清晰,政府表示會諮詢審計署意見,完善有關條文。 法案細則性審議已接近尾聲,陳澤武表示,若無問題,下次會議後簽署意見書,他表示,尚有 1個月時間法案便需提交立法會大會表決,時間緊迫。 (梁潔儀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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