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敬騰告日女案勝訴
藝人蕭敬騰與經理人林有慧、日籍女子蔭山友紀(Yuki)互控妨害名譽案,台灣士林地檢署昨日宣判,認為蔭山友紀在微博謾罵“醜惡的女人”、“台灣敗類”,依妨害名譽罪起訴;蕭敬騰和林有慧則獲不起訴。
蔭山友紀自一二年七月起在個人微博張貼攻擊字語,還貼上蕭敬騰和林有慧的照片,又以電影角色暗指蕭“有腮紅”、“會騙財騙色”。年多前蕭敬騰遭潑糞,她被懷疑是幕後指使者,但事後獲不起訴。蔭山友紀強調四年多來她精神痛苦,上網抒發又被告,“我也是被害人”,希望能獲平反。
高等法院昨日依公然侮辱、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蔭山友紀拘役九十日,易科罰金;須賠償蕭林兩人各五十及三十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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