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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少萍:檢院始終如一有罪必究

2017-07-13 06:35


    以一敵眾激辯何超明案九同伙辯護律師

    郭少萍:檢院始終如一有罪必究

    前檢察長何超明九名嫌犯同伙案,控辯方昨互辯至下午約五時,助理檢察長郭少萍以一敵眾律師,與辯方上演“辯論賽”。    

    律師言論有欠公允

    對於被告黎建恩律師石立炘結案陳詞時提到,“估唔到昔日的口供竟然成為今日對自己不利的武器”,郭少萍回應指,希望對方尊重現行法律,反問“明明是按法律規定,竟然變成對嫌犯不公平?”她指法官聽取黎建恩解釋昔日口供時,相當細心,只要講出背後理由,已不視作口供矛盾,認為律師的言論對法庭有欠公允。

    郭少萍也留意到有不少律師對在檢察院工作的證人有意見,指證人受到不同因素影響,如傳媒的報道、同儕的壓力,不能全面、客觀地作證。她認為即使有幾個不可信,亦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受到的影響按個人感受不盡相同,不能以偏概全,簡單結論檢察院的證人全不可靠、不可信,是律師的個人觀感,好應該提出具體證據。

    石立炘直言對郭少萍的言論感到氣憤,自己一向“是其是,非其非”,指此案如歐案一樣,受到媒體廣泛報道,但卻無人處理,是司法制度的缺陷。又說黎建恩的口供不是自己親手寫,不像內地口供自己寫的制度,庭審中證人的表現皆有目共睹,更不能接受控方演繹其言論成不尊重法庭。而主審法官林炳輝則說“我冇咁理解”,引來身旁的助審法官嘴角微微上揚。

    “老虎蒼蠅”一齊打

    就李君本的律師用“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形容此案,郭少萍稱除非李君本有意保護何超明,但何超明既非劉邦,檢察院亦不是“舞劍”,而是確確實實提出控訴。檢察院標準始終如一,有罪必究,正如此案一樣,被告何超明及其牽連的九名嫌犯,“老虎蒼蠅”一齊打。

    郭少萍又反駁周小芙律師,指若質疑廉署證人的專業資格,應提出國際標準反駁,並在對方出庭當日即時提出,事後在對方不在場才作出攻擊,報道一出,將對證人造成不公。

    本報記者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