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笑”家庭社會齊盡責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國內濫用“笑氣”的情形也正在增加,不僅需要在監管和教育方面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同時也必須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和反思。
青少年好奇心強,世界觀不成熟,自控能力較差,對於新鮮事物往往缺乏分辨能力,看身旁人“玩”也會忍不住“試一次”,結果一發不可收拾。還有相當一部分年輕人則是由於思想空虛,無所事事,以此尋求刺激,作為精神寄託,最終染上毒癮。
英日立法治“笑”
鑒於其危害,一些國家已管控“笑氣”的濫用。在英國,向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笑氣”是違法行為。去年英國還頒佈《精神刺激物質法案》,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銷售“笑氣”的懲治力度。法案規定,以消遣刺激為目的生產、銷售、進口、佔有“笑氣”等行為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面臨七年監禁。
在日本,和歌山縣和鳥取縣在二○一五年通過條例限制銷售“笑氣”。去年二月,日本厚生勞動省宣佈,除醫療用途外,禁止製造、進口、銷售、持有和使用“笑氣”,違者可以處三年以下徒刑和三百萬日圓(折合約廿一萬六千澳門元)以下罰金。
中國監管處盲區
目前,“笑氣”在中國仍處於監管盲區。不少醫療、禁毒界專業人士表示,有關部門應盡快研究適當的管控措施,防止“笑氣”被濫用給社會帶來危害,特別是防止危害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同時,向年輕人普及有關毒品危害的知識,引導年輕人樹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觀,將旺盛的精力用於求知和鍛煉強健的體魄上,也是當務之急。為此,家庭和社會都必須擔負起應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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