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錦輝:租管不如減稅扶持租務市場
【本報消息】立法會審議中的《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引起各方關注。最新文本把住宅租約與商業物業租約統一為三年,法案建議行政長官可根據社會情況訂定不動產租金加幅上限。
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會長周錦輝表示,政府不宜干預租金升幅,畢竟承租人自身有責任評估租金的承受能力,且租約年期應由租賃雙方自由決定。建議政府扶持租務市場,應減低出租的房屋稅率。
周錦輝表示,政府不宜立法干預租務市場的租金升幅,以至租約年期,認為並不健康。一方面租客有責任計算自身可承受的租金水平,且合約清晰訂明條件,甚至訂明不能做非法旅館用途等。事實上,有時業主因承租的公司破產無法追回租金,故租務法需要考慮保障雙方。建議由《商法典》管控租務合同,平行租賃雙方的保障。作為自由市場,應透過市場自動調節,如之前經濟差,租務市場會自行調節。
他建議政府扶持租務市場,可在出租房屋稅率上創設條件減低稅率,因業主會把繳交的稅款轉嫁予租客,故減輕稅務可扶持租務市場。若租務法過多干預市場,亦會影響一眾中小型地產中介經營。
小租客或被擠走
仲量聯行澳門商舖部副董事唐偉樂表示,正在立法會討論的租務法,部分條文原意希望扶持中小企,但可能實際效果會事與願違。由於新文本將租約定為三年,業主不能單方解約,故商舖業主會審慎挑選租客,寧願選擇一些具實力的連鎖公司或集團,未必願意出租予青年創業者。
如租客做餐飲的,業主可能作出事前的投資,包括做好隔油池、通風的設備,但因擔心青創人士未必可完成三年租期,所作投資可能得不償失,若有選擇未必考慮小租客。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