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協助偷渡罪成判囚
【本報消息】內地男涉駕駛舢舨載三名客人偷渡,初級法院判被告三項協助罪成,判囚六年。
案情透露,被告陳博文受他人指示,協助客人偷渡來澳,陳某先從珠海學習駕駛舢舨技術,再接載三名客人偷渡來澳,惟登岸時被當值海關發現。
法官於宣判時指,控訴書指控全部成立,判處被告三項協助罪成,每項五年六個月。由於案發時被告未滿十八歲,存在減輕情節,三罪競合六年單一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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