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敬麟:租務法調整空間大 硬推三輸
【本報消息】社會有意見要求暫緩租務法案細則性表決,澳門工商聯會會長何敬麟表示,無論地產業界或中小企業均有感立法會討論的“租務法”有很大調整空間,若法律照原文通過,將帶來不小影響,對業主、租客、中介都是“三輸”。
何敬麟認為,立法原意是好,但實際執行忽視企業運作,形容法案“擾民”。如草案建議租賃雙方要經過公證簽訂租約,除私人公證員,公證署是最常用的渠道。但本澳公證署數量少,營業時間亦非廿四小時。規模較小的地產中介,難免需增加人手和時間等經營成本。
另外,法案提出建立仲裁機制。澳門仲裁向來成效不大,“租務法”希望遏止“租霸”問題,現時坊間意見是,業主、租客、中介都不贊成租務法內容,對租霸問題又未能解決,何不參考香港做法,不採用仲裁機制,而設立租務法庭,所有租務糾紛都經此解決。祇要租客兩個月不交租,租務法庭可實行執達令“封樓”,才可保障業主,仲裁機制仍有待諮詢和討論。
欠缺彈性不利租戶
另外,法案建議無論住宅或商業都需簽訂三年期限的租約。現時租約多“一年死約,一年生約”,是最靈活的方法。再者,若“租務法”很多內容太欠缺彈性,亦不利租戶。他舉例,如果有業主支持青年創業,每月祇收取象徵式租金,三年租約期滿後,企業經營已上軌道,自然要收取市場租金。若未來加租幅度受限,可能令業主不願以較優惠租金支持創業。眾多限制下,可以想像業主不願意放盤,將令市場供應減少。
他指出,坊間有不同意見,部分居民認為對樓市有利,社會大眾可以多討論。但期望立法的同時,保障中小企利益。
地產業總商會常務副理事長、安世集團總裁吳迪恆表示,從營運角度看,未來業主、租客需驗筆跡,執行起來才可預見影響有多大。很多居民對“租務法”內容可能不太了解,但地產業界已預計到影響,希望政府可多聆聽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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