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庭審吳立勝案待判
【本報消息】本澳地產富豪吳立勝在美國紐約被控賄賂聯合國要員,以在澳門興建聯合國會議中心一案,經過將近四個星期審訊,前日(廿五日)結案陳詞。檢察官認定吳立勝行賄,目的為將該會議中心打造成“亞洲日內瓦”,使他及家人名利雙收;辯方則反駁對吳的指控是子虛烏有。
根據美國廣播公司報道,檢察官埃切伯格(Janis Echenberg)率先陳詞,她說六十九歲的吳立勝從二○一○年到二○一五年間,行賄兩名聯合國大使數百萬美元,以換取聯合國大會對他在澳門興建一座大型聯合國會議中心的支持,這項目包括酒店、碼頭、直升機場和購物中心,屆時將吸引數以萬計的人前來消費,成就他夢想的“亞洲日內瓦”傳奇,使他及家人名利雙收。
辯方律師朴泰賢(Tai Park)則反駁指,控方對吳的指控“極其可惡”,而且不攻自破,子虛烏有。朴在庭上再次讀出一份聯合國工作小組的報告,以證明沒有一條規定,禁止吳立勝與聯合國及各駐聯國代表,以公私營合作的方式去興建一個供發展中國家使用的設施。
他反指,是已故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John Ashe),和現已被停職的多明尼加共和國駐聯合國副大使洛倫佐(Francis Lorenzo)利用了吳立勝,“吳立勝在金錢上有求必應”。
他稱,阿什曾經在二○一四年因為有拍檔退出合辦演唱會,而向吳要求二十萬美元救急;朴又指吳向洛倫佐每月額外支付的三萬美元,是洛倫佐擔任吳旗下《南南新聞》總裁的工資,並非賄款。
吳立勝被控行賄、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法”、洗錢等六項罪名,在控辯方完成結案陳詞後,陪審團將閉門商議,投票決定吳的控罪是否成立。
吳立勝在二○一五年在美國被捕,其後獲准以五千萬美元(約三億九千萬港元)保釋,但要軟禁在曼哈頓的豪宅。阿什去年六月在家中因意外離世,洛倫佐則已轉為污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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