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中小企團體就租務法召開記者會表達意見,主辦單位稱超過 400人出席。 有與會者贊同設立租務法,但認為立法倉卒,多條條文不合理;有與會者認為,法案未能保障業主,認為業主需繳納 3年印花稅,但租戶未必住滿 3年;有與會者希望能簡化公證手續;亦有意見認為設立租務法的同時亦應設立租務法庭,解決業主與租客的矛盾,又質疑沒有廣泛諮詢業界。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副會長李彩紅認為,租務法對行業有很大衝擊,又稱看不到立法原意如何保障業主和打擊租霸,租金升降亦應由市場調節。 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會長周錦輝表示,有關法案將影響日後經濟發展,強調業界發表意見並非“搞事”。 (鄭裕華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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