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書爭議未掂 周一限期須簽署
賀冀共識完善租務法
【本報消息】租務法引起四方角力,議會“烽煙四起”。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早開會討論兩句鐘,仍未就意見書達成共識,須留待下周一再議。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強調,此日為最後限期,若未能簽署,法案將在無意見書的情況下交大會細則性審議。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冇意見書照表決”在十二年前有先例,但坦言“唔係太好”。
調整內容釋疑慮
本屆立法會期尚餘不足廿日結束,五個未通過的法案中,數修訂租務法最惹火,近日引來業界強烈反響,但基層團體則力撐立法租管。鄭志強會後總結時表示,委員會認為顧問團起草的意見書未夠清楚、欠完整,與當時的討論有出入,認為需要調整內容,希望在意見書上表達所有的疑慮、意見或建議。因社會對新的工作文本有不少意見,他形容經歷接近兩小時討論仍未有共識“唔奇怪,好正常”,反映意見能帶到議會。
無意見書照表決
鄭志強強調,委員會各議員已經清晰,根據議事規則,若在規定期限內即七月卅一日未能完成意見書交予立法會主席,主席必須將法案在無意見書的情況下交大會細則性審議。“就算完成唔到(意見書),大會都唔會等我哋”。因此三常會下周一下午三時將繼續開會。他稱,各議員承諾屆時將帶來對修改意見書的意見,顧問團隨即會修改意見書,完成中、葡文本修改後,再將意見書交議員簽署,因此“有可能做到好夜”,會力爭在卅一日前完成意見書。
○五年曾有先例
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時,賀一誠亦被記者問及對租務法的意見,指出○五年曾有先例,無意見書都可照交大會表決,但做法不是太好,希望委員會達成共識,並爭取閉會前把法案提交大會。問及立法會未有共識都照交大會?他直言社會好難有共識,希望九名提案人及十名委員會成員先有共識。
好初衷難在操作
租務法涉及租金管制,連日來多個地產業界炮轟立法倉促,質疑操作問題。賀一誠認同制訂租務法希望限制租金上升水平,初衷良好,法案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大家認同要規管租金上升幅度系數”,政治方面不存在問題,現時最重要是討論如何操作。一是要理順與民法典的關係;二是行政長官一旦批示訂定租金調整系數,原租賃合同如何處理?他認為,若行政長官批示一出,所有原合同要推翻重改,社會反響較大。亦可以只規管批示出台後才制訂的新合同,均需要委員會有共識。他認同要遵守合同基本原則,若批示出台推翻原合同,在社會好難立足。
增加租約公證員
至於地產業界質疑做租約合同公證的公證員人手不足憂慮,賀一誠稱,政府增加不少私人公證員,三常會亦已與政府商討過,相信會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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