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釋公務人員投訴制度
【本報消息】行政公職局訊:特區政府將於九月十八日實施《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為讓公務人員及公共部門對該制度的內容及程序有更清晰的理解,行政公職局會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及培訓課程,其中已於本月二十七及二十八日舉辦了兩場講解會,培訓課程、專題網頁及宣傳單張等亦會陸續推出。
《澳門特區公報》於六月十九日刊登了第二○/二○一七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自公佈後滿九十日起生效。該制度設立的目的,旨在貫徹人性化管理理念,協助公共部門解決員工在工作上遇到的衝突和矛盾,持續完善公務人員的管理和內部運作。
作為公務人員管理制度的補充組成部分,《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發揮三大功能:一、保障公務人員提出投訴的權利;二、促進工作人員與公共部門之間的溝通,建立和諧的工作環境;三、優化公共部門及政府的管理及運作。
在該行政法規生效前,為了讓公共部門更為了解相關制度,行政公職局於本月廿七及廿八日在公務人員培訓中心舉辦了兩場講解會,出席人數約一百八十人。
講解會上介紹了該制度的內容及投訴處理程序,以及該行政法規生效前公共部門的籌備工作,包括設立專門接收員工投訴的渠道、指派專責人員及制訂保密措施等。
此外,為了強化投訴處理技巧,行政公職局將為各部門負責員工投訴處理的人員安排培訓課程,包括認識處理投訴的措施及步驟,以及有效處理工作投訴的技巧與態度。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