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業主盡責維護升降機
為確保升降機、扶手電梯安全運作,政府四年前推出《私人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算是填補了監管上的漏洞。然而規章僅屬指引,缺乏法律效力。加上小業主多“自掃門前雪”,時隔四年,官方數據顯示只有三成升降機有“安全證”,升降機安全隱患仍未清除。
當局四年前推出的“指引”,要求有向當局登記的升降機、扶手電梯作定期檢測,並張貼年度“安全運作證明書”,保障使用者安全。“指引”推出初期,確起作用,不少大廈主動檢測維護升降機安全。
不過,“指引”因缺乏法律效力,亦無明文強制,變得“可有可無”。迄今,“指引”缺法律效力的弊端逐漸浮出水面。根據今年五月官方數據,八千部向當局申報資料的升降機,只有二千五百部具證明書,其他眾多升降機的安全性如何,令人擔心。當局雖認同立法強制年檢,但至今仍未出台任何草案,遑論提上立法日程。
“指引”雖非法律條文,但只要居民主動配合,同樣能發揮效力。只是講到年檢、維修要“埋單”時,業主會、小業主多耍手擰頭。業界指大廈住客多斤斤計較,不願承擔攤分的維修費。但坊間也有意見指,小業主不是不願畀錢,而是不明白維修、檢查這盤數,費用時高時低,到底有沒有向政府申請資助?霧裡看花,有所猶豫。少數人拒絕攤分,拖累整體工程。說到底,還是缺乏互信的問題。
無論立法強制驗樓、強制檢驗升降機安全,根本目的都是在於確保大廈居民共同利益及安全。然而,在推動大廈小業主自覺維護大廈公共部分設施,當局推出一系列維修資助計劃,但多年來依然舉步維艱,歸根究柢仍是未將小業主應盡義務及責任落到實處。如何透過立法規範,提升樓管專業化、完善資助政策,推動小業主自覺維護大廈安全,仍要多下苦功。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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