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原局長
楊煥寧違紀被撤職
【中新社北京卅一日電】中央紀委官網今日發佈消息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煥寧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
利用職權牟取私利
中央紀委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楊煥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楊煥寧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背離黨性原則;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牟取私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煥寧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長期在公安部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楊煥寧生於一九五七年三月,山東安丘人,一九七五年十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法學博士,是十八屆中央委員。楊煥寧長期在公安部工作,歷任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辦公室幹部、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辦公室主任、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部長助理等職務,二○○一年升任公安部副部長。二○○五年一月他調任黑龍江省,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八年五月,楊煥寧回到公安部任常務副部長(正部長級)。二○一五年十月,他接替因違紀被查的楊棟樑擔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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