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兩外聘法官續兩年
昨日出版的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命令及三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八○/二○一七號行政命令,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李宏信之聘用合同續期兩年,自二○一七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以及第一審法院法官羅睿恆之聘用合同續期兩年,自二○一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八一/二○一七號行政命令,將第二八/二○○九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六/二○○六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十九條所定的許可開支的權限授予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但以第五七/二○一七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定的總開支預算為限。
第二五四/二○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發行並流通以“卡梅洛 · 庇山耶誕辰一百五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第二五五/二○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提供“特區帳目顧問服務”的合同。
第二五六/二○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執行“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修繕工程”的合同。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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