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二歲本地女學生與十八歲無業青年發展成“小情侶”,拍拖約一個半月於大廈梯間和商場廁所發生三次性行為後火速分手。女學生一直隱瞞,其後更離家出走,警方接獲其家人報案,經調查成功尋回該名女學生,錄取口供期間揭發事件。涉案青年最終被司警拘捕,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被捕青年姓何,十八歲,無業;涉對兒童之性侵罪被移交檢察院處理。女事主是本澳居民,案發時只有十二歲。
案情透露,今年五月中旬女事主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涉案何某,兩人迅即發展成情侶,熱戀期的一個半月內先後在海灣南街某大廈梯間,以及水坑尾商場廁所發生三次性行為。詎料愛火至今年六月三十日熄滅,兩人正式分手。女事主其後一直隱瞞性行為一事,至上月二十五日突然離家出走到朋友家中暫住,女事主家人翌日早上到治安警察局報案指其失蹤。
治安警經調查迅即在有關住所尋回女事主,帶返警局錄取口供期間,有人終說出性行為事宜。司警接手跟進後鎖定目標,上月三十一日在何某位於慕拉士大馬路住所拘捕他,經盤問承認上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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