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逾百警員集體“蛇王”事件有新進展。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公佈,在去年農曆新年期間有警員懷疑擅離職守,經調查後共有一百二十七名警員曾有不同程度的違紀行為。治安警察局局長對各違紀人員處以相應的罰款處分,並將處分決定通知相關人員。
事件追溯至去年農曆年期間,一名警察總部(三區)的警員在橫門值日時被上級發現在場睡覺,但警隊高層未有“放生”,且作出內部起訴。但當事人不服,向上級投訴指在假期值日“蛇王”時有發生,又點名指出其他“伙記”亦在當日同樣出現相關的“蛇王”行為,但卻未有被處罰。
警方高層於是翻查設於警察總部內的閉路電視錄影,但凡在農曆年假值日,卻出現在警區餐廳範圍的警員均列為“蛇王”,事件受牽連的警員人數竟達至近一百五十人。有關的警員均列作被內部起訴的嫌疑人,消息指有關的行動是澳門警隊成立以來前所未見。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警鐘長鳴的欄目中指出,治安警察局透過內部監察發現於二零一六年農曆新年五天期間,多名警員先後於執勤期間擅離崗位,故隨即依法就上述違紀行為開立紀律程序。在調查過程中,翻看內部監察錄像時,發現一百五十名警員懷疑在上述期間逗留於茶水間及值日房候營室等設施內,故需按程序調查及傳召涉及之警員問話,以釐清各人當時是處於休息期間或擅離崗位逗留於上述設施內。
經調查證實,上述人員中有一百二十七人曾作出不同程度的違紀行為。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對各違反紀律之人員科處相應的罰款處分,並已依法將處分決定通知相關人員,而有關的訴訟經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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