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逃亡美國的中國富商郭文貴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公司及 3名高管人員涉嫌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案上午一審宣判。3名被告中,2人分別被判監 2年及 1年 6個月,另外 1人免予刑事處罰,涉案公司則判處罰金 1.5億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查明,河南裕達置業公司及3名被告受郭文貴指使,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票據承兌合共 14.95億元人民幣,案發時仍有逾 2億元貸款未歸還,有關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構成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及騙取票據承兌罪。3名被告於上月庭審中當庭認罪,法院認為 3人是從犯,依法從輕處罰。 涉嫌賄賂的郭文貴仍被國際刑警通緝,他控制的盤古氏 3名前員工,今年 6月亦被裁定騙貸罪成,分別判監 2年及 2年 3個月。 (何嘉敏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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