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中國女遊客趙燕 2004年在尼亞加拉大瀑布遊覽時,被美國移民局警察毆傷,美國政府被判向趙燕賠償約 46萬美元。 來自天津的趙燕 04年在尼亞加拉大瀑布美國一側遊覽時,被移民局警察羅茲誤當作毒品走私者,向她噴射胡椒噴霧並毆打。羅茲最初被開除職務並提起刑事訴訟,但 05年被判無罪後復職。06年,趙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美國政府賠償 1,000萬美元。 新華社引述判決書報道,法官裁定美國政府對於移民局警察對趙燕的“攻擊、毆打和非法拘留”負有責任,應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等共計約 46萬美元。(黃彩嬋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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