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晚加時繼續討論租務法法案,當中建議業主在加租時不能超出,由行政長官訂定的租金調整系數的條文,投票結果為十五票贊成,十票反對,五票棄權,不獲通過。
議員陳澤武、陳美儀和劉永誠均認為,訂定租金調整系數是影響本澳自由市場,且將導致業主在行政長官訂定調整系數前,將預想的租金升幅大幅納入計算之內,變相提前推升租金;馮志強則稱,租金樓價永遠不會有人嫌平,加上每個單位在不同位置,價格都不一致,質疑行政長官如何能合理訂定調整系數。
提案人之一的宋碧琪表示,調整系數需由行政長官參考消費物價指數、樓價指數等訂定,同時是行政長官因應社會和樓市不合理情況才會決定啟動機制,並具有實施的時間期限,業主可以調高調低租金,只是幅度不可超過行政長官訂定的比例。議員關翠杏則指出,樓宇最原始的價值不是投資,而是解決居住問題和營商問題,議員需要就社會利益角度思考問題,所以她支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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