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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併進港澳處是打臉蔡英文

2017-08-15 05:15
  日前當「行政院」提請「立法院」的《中央政府二零一八年度總預算案》,獨缺「蒙藏委員會」的預算,就已經讓「立委」及媒體揣測,蔡政府將會執行蔡英文去年十月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行政院」提出的「兩階段組改」規劃,第一階段處理共識性較高的部分,其中包括裁撤「蒙藏委員會」。果然,「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日上午證實,明年度的總預算沒有編列「蒙藏委員會」相關預算,年底前將裁撤。未來蒙藏相關業務及四十九名職員,將分別移撥「文化部」和陸委會,其中四十三人移撥到「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六人移撥到陸委會港澳處,這些職員到新單位後的業務也會是跟蒙藏有關。為周延起見,「行政院」也將在總預算案送出前,先把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法案提送「立法院」審議。而另據相關消息說,「蒙藏委員會」的六名職員移撥陸委會後,其下的港澳處將改組為「蒙藏港澳處」,並在其下專設一個「蒙藏科」。
  「蒙藏委員會」裁撤的現象獲得證實之後,有一些國民黨「立委」或政客指責這是「去中國化」的又一步驟。但如果不善忘的話,其實這個構思正是馬英九時期所謀劃,並推行「行政院組織再造工程」。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由「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提請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等有關「政府組織」再造的四項法案(合稱「政府組織再造四法」),並於同年二月三日經馬英九正式公佈後,終於確立「行政院組織再造工程,在任期結束前還剩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陸委會等6個部會的組改法案尚未處理;相關草案也在政黨輪替後,由行政院撤回。甚至在前朝任內三讀通過、擬於去年7月掛牌的海洋委員會,也在去年3月遭甫上任的新國會決議暫緩施行。中央行政機關」的新架構。按照該架構設計,「行政院」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由原來的三十七部會整併為十四部、八會、三獨立機關、二總處、二附屬機構,總計二十九個機關,「中央政府」總員額上限則從原來的十九萬零二百人,減至十七萬三千人。
  而按照馬政府當時的調整規劃,將要遭到裁撤的二級機關有「蒙藏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等九個,其主管業務分別移撥各相關部會。
  而「蒙藏委員會」將會撥歸陸委會主管,「行政院」將會因應這個變化,修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在摘除「行政院」三字的同時,其內置單位將增加蒙古處和西藏處,與港澳處平行。
  在南京時期,「蒙藏委員會」本是國民政府管理西藏、內蒙事務的機構,當時因為這是蔣介石與斯大林進行政治交易,承認外蒙獨立,因而其「蒙藏委員會」管不著外蒙,而是只管內蒙。而在國民黨政權遷台後,似乎又後悔讓外蒙獨立了,因而也就不承認外蒙獨立,其《中華民國地圖》也就是包括外蒙在內的「秋海棠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排除外蒙的「雄雞型」,形成鮮明的對比。而「蒙藏委員會」的兩個主要業務部門,就是蒙事處和藏事處,其中蒙事處的職掌也主要是與外蒙相關的業務。「蒙藏委員會」的業務包括對在台蒙藏人士的輔導照顧、蒙藏文化保存傳揚、人才培育、蒙藏研究,與海外蒙藏族聚居地區的人道援助,與經貿、學術、文化及醫療交流等。近年台灣當局終於實事求是,承認外蒙獨立的既成事實,並在蒙古共和國設立代表機構。既然如此,「蒙藏委員會」中的外蒙業務,就應移撥「外交部」處理。而移撥陸委會的蒙事業務,則宜以一般的蒙胞事務為主。
  應當說,國民政府設立蒙藏委員會,在歷史上對於捍衛國家統一、反對國土分裂,是作出了重大的貢獻的,尤其是在辦理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坐床等事務上。在當時交通、通訊極不方便,而英國對西藏又虎視眈眈,前蘇聯也在推動外蒙進行「獨立公投」的情況下,國民政府及蒙藏委員會的官員克服許多困難,維護了國土統一安全。而近年來「蒙藏委員會」的出版品,包括《內蒙古烏蘭夫與「內人黨」事件始未》、《西藏地區中共的文化事業--從一九五零年到一九五九年》、《西藏的巨變--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九五年》等,尚算客觀公正,可說是較少反共意識形態的學術研究成果。
  其實,在馬政府的這次「行政院組織再造工程」之前,陳水扁的「行政組織調整案」,才真正是「去中國化」,那就是計劃裁撤「僑委會」和「陸委會」,將之合併進「外交部」,從而在政府行政管理架構上造成「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定位架構的「既成事實」。而馬英九則仍然保留「僑委會」和「陸委會」,堅持了「一中憲法」的「國家」架構。這是值得肯定的。
  但在馬英九的任期結束前,「行政院組織再造工程」還剩「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陸委會等六個部會的組織改造法案尚未處理。在政黨輪替後,相關法案也由「行政院」撤回。甚至在馬英九任內三讀通過、擬於去年七月掛牌的「海洋委員會」,也在去年三月遭甫上任的改由民進黨主導的新一屆「立法院」決議暫緩施行。
  因此,蔡政府裁撤「蒙藏委員會」的決策,其實是繼承了馬政府的規劃。但也與馬政府的規劃相比,也有明顯的差異。因為馬政府的規劃是,將整個「蒙藏委員會」的業務和人員移撥陸委會,並在陸委會內增設蒙事處和藏事處,與港澳處平行及互不隸屬。而蔡政府的做法卻是,「蒙藏委員會」中的蒙藏宗教、文化、民俗等的研究業務及人員,移撥「文化部」;而有關行政事務的業務及人員,則移撥陸委會,並併進港澳處,港澳處改組為「蒙藏港澳處」,但在其下設立「蒙藏科」,專管其事。今年五月下旬「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審查《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時,就將馬政府原規劃把「蒙藏委員會」併入陸委會,分設蒙事處、藏事處的法案內容,予以刪除。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詢問,未來的蒙藏事務將如何處理?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答覆,這會依據業務性質來處理,是由「行政院」進行整體規劃。而「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則說明,民進黨過去就反對直接將「蒙藏委員會」併入陸委會;未來會依其業務的性質,分別移撥到「文化部」、「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陸委會,更動的層級最高只是「科」,所以不會見諸於《組織法》,只要修正各機關的處務規程即可。就此而言,現在的最終做法,並沒有將「蒙藏委員會」的部分業務移撥「外交部」,可能還是較為審慎的處理辦法。
  但是,蔡政府現在將蒙藏業務合併到港澳處,並改名為蒙藏港澳處,將蒙藏業務與港澳業務混為一談,卻明顯地抵觸了蔡英文當年親筆草擬的《港澳關係條例》草案的立法原意,等於是「打臉」蔡英文。
  實際上,上世紀九十年代中,蔡英文奉李登輝之命,擬制《港澳關係條例》草案,還曾先後三次到港澳地區進行調研及對草案的諮詢工作。當時的設想,就是港澳既不同於大陸,也不同於外國(當時港澳仍分別在英國、葡國管治之下)的「第三地」。因此,港澳事務不宜置在《兩岸關係條例》之下,而是另行立法規範。為此,陸委會設置港澳處,並因應香港、澳門分別回歸後,陸委會接管原屬於「外交部」管理的駐港澳機構的業務,分別制訂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組織規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
  陸委會港澳處下設的幾個科,其分別主理的各項業務,基本上是「港澳不分家」的,並沒有單獨的「香港科」和「澳門科」之設。因此,蔡政府即使是有一千條一萬條理由,要將體現國家統一的「蒙藏委員會」拆散並「一擼到底」,由部會級「懸崖式」地驟降為「科」級(相當於大陸的「處」級),也應是以陸委會直屬為主,而不是將不具「第三地」性質的蒙藏事務,與「第三地」的港澳業務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