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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及信息安全的利益高於一切利益

2017-08-16 05:01
  本欄上周三曾針對某些人質疑及批評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集團簽署《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沒有經過公開招標、欠缺透明度的情況,以《「智城合約」基於國家安全可以豁免公開競投》為題,分析指出,「公開投標」雖然是普遍性的道理,但該合約中的「大數據」牽涉到信息安全和國家安全,倘進行國際性的招投,可能會被某些國際「情報機關」以「數碼企業」為「白手套」,參與鏡頭,意圖在「分一杯羹」的同時,在中國的大門外打開一個關乎國家安全及信息安全的「缺口」。就此而言,普遍性必須服從特殊性。
  直覺上,此後相關言論並沒有像過去那樣發酵開來。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直善於在內利用一切議題「為反對而反對」,在外「向國際組織告御狀」的某「民主派旗艦」團體,在發表聲明時,也表態「並非全盤否定大數據發展」,更沒有提出「進行國際公開招投」的訴求,只是促請政府盡快訂立《資訊自由法》,確保開放政府數據,以便公眾研究、分析和監督。——顯然,在「信息安全」這個領域內,這個團體並不具有正當性。因為其當年在進行「民間公投」的活動後,就把所搜集到的澳門居民的信息,拿到香港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有網友說是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去銷毀,自覺身上有「屎」,因而未能「理直氣壯」。
  但仍然有個別人喋喋不休,包括直接質問行政長官崔世安為何不搞國際投標,也包括在本週日的「澳門論壇」上,有人還在指責特區政府沒有「貨比三家」。
  對此,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前日以《特區建設智慧城市,提升善治為民服務》為題發出新聞稿,從必要性及行政、法律、可操作性等層面,作出解釋。其中一段文字還專門指出:信息安全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份,澳門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高度重視本地信息安全對國家安全、區域安全和產業安全帶來的影響。在這個領域,阿里雲是亞太地區認證合規最完備的雲計算平台。這段文字,間接證實了本欄此前的分析。
  這才是關鍵之處。筆者手頭有幾本北京和台北分別出版的有關《國家安全學》、《國家安全法》的教科書,都提及到「信息安全」(台灣稱為「資訊安全」)以至「信息戰」的內容。更指出「信息戰」已經成為當代戰爭的主要手段,因而信息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一個頗為重要的組成部分。
  為此,中央在成立「頂層架構設計」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習近平親任主席的同時,還成立了「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並親任組長,以統籌協調各個領域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制定實施國家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在該小組召開的第一次會議上,習近平說,「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
  去年四月十九日,習近平又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輔相成的。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從世界範圍看,網絡安全威脅和風險日益突出,並日益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國防等領域傳導滲透。特別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面臨較大風險隱患,網絡安全防控能力薄弱,難以有效應對國家級、有組織的高強度網絡攻擊。這對世界各國都是一個難題,我們當然也不例外。面對複雜嚴峻的網絡安全形勢,我們要保持清醒頭腦,各方面齊抓共管,切實維護網絡安全。」
  而據新華社報導,中國目前是網絡攻擊的主要受害國。僅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境外木馬或殭屍程序控制境內服務器就接近九十萬個主機IP。侵犯個人隱私、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實際上,「信息疆域」是一個抽象的概念,通常人們將一個國家或統治集團的信息影響力和傳播力所能達到的無形空間稱為「國家信息疆域」。它並非以傳統的領土、領空、領海劃分的,而是以帶有某種政治影響力和傳播力的信息圈或信息輻射空間劃分的。當信息以各種形式通過全球電話網路或互聯網進行傳遞時,傳統的國界和地理距離的暫時消失就是空間壓縮的具體表現。
  「信息邊界」也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指一種無形的、劃分國家或統治集團「信息疆域」的不規則界。它以互聯網為代表的形形色色的網絡及其終端設備為基本表現形式和載體,人們可以將每一台上網電腦看作是信息邊界上的一道關口。
  因而從國家信息安全的客觀角度上說,需要把守的信息關口實在太多了,數不勝數,令人產生防不勝防「處處是前線」的擔懮。敵對國家集團、敵對組織或個人通過可以壓縮時空的網絡,十分方便地從「地球村」的任何一個角落,對我國各條「信息邊界」的各個「關口」進行信息攻擊、破壞和掠奪,屆時我們賴以生存、發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時空屏障就將會瞬間消失。
  美國政府早就計劃通過網絡控制世界,在自己構築和控制的「網絡領域」展開全球信息爭霸戰,拓展美國的「信息疆域」。「信息戰」的概念最早就是由美國空軍於一九六五年提出,它現在已經成為國家安全鬥爭的一種新的形式,使國家安全領域傳統的情報與反情報、間諜與反間諜、竊密與反竊密、心戰與反心戰等最基本的形式發生深刻的變化。「信息戰」的焦點是爭奪信息(資源、疆域、技術和人才)的控制權,包括搜集、處理和使用對方的一切可利用的信息。即所謂信息探測、信息偵察、信息引導、信息指揮、信息控制、信息傳遞、信息處理、信息偽裝與欺騙、信息打擊等行動,以及針對上述活動展開並採取的一切對抗和保護措施。從戰術上講,「信息戰」是以信息技術作武器攻擊對方的信息系統、指揮系統、決策系統和智能系統;與傳統戰爭相比,「信息戰」是變「硬打擊」為「軟毀傷」,是變「血與火的較量」為「精神與智慧的角逐」。
  無可否認,對「智城合約」提出各種質疑者,是出於對「黑箱作業」的疑慮,及對依法施政的追求。但在關係到國家安全、國家信息安全、特區安全的大是大非問題上,都應當高於其他各領域的一切利益,都必須絕對服從。
  何況,澳門特區法律《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也有「鑑於工程、財貨或勞務之個別特徵、在執行上之特殊性、獲批給人所作之給付之不可替代性,或合同內部分條款所具有之特殊性質,而將工程、財貨及勞務之提供判給某一實體為適宜或對本地區特別有利」,「得免除招標而許可以直接磋商判給,但須事先經上級審議證實對澳門地區有利」的規定,為「智城合約」豁免開投提供了法律依據。
  有人說,為何不作「貨比三家」?筆者從國家已經確定昔日的「大三線」之一的貴州省作為全國的大數據中心,並由阿里巴巴集團搶飲了「頭啖湯」,而習近平主席也給予了貴州省集中精力大搞大數據中心給予高度肯定的態勢中,直覺
  地感到,這極有可能是以習近平為「一把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作出的決策,亦即由阿里巴巴集團承擔「大數據」,因而這是國家行為,中央決策,澳門特區也得服從統一安排協調。
  因此,一切有意參政議政的人士,都應懂得「既要埋頭拉車,更要抬頭看路」的大道理。不但要看個人利益、集體利益、澳門利益,更要看國家利益。習近平、張德江視察澳門時都強調要樹立國家意識,要學習國家憲法,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某些人士所表達的種種憂慮,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因而也適宜在這個不涉及任何「預算」的框架性協議之下,此後每年、每項帶有財政開支的具體合作協議,除涉及國家機密的部份之外,都應盡量公開透明,並將之融合進澳門特區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案,在實質上接受立法會的審查。另外,對於個人隱私的懮慮,當局也宜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