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本地男子懷疑誤信女友人“投資”賭廳收利息賺錢,並將物業轉名給該女協助押抵“投資,成功收取二十多萬元利息後,最終被騙走物業,一殼眼淚,損失約五百萬元。司警接手調查拘捕該名女子,現正追查款項及物業下落。
被捕女子姓余,四十七歲,本澳居民;涉巨額詐騙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透露,本地男事主早於二○一一年中認識涉案余某,對方不停遊說“投資”入本澳某賭廳,存款一百萬港元每月可收百分之一點四“利息”,存款期規定三年,男事主同意。其後他按余某指示,將自己一個物業轉名給她,以便協助到銀行押抵取得資金,最後該物業抵押並貸款一百九十萬港元。其中一百萬元用作“投資”賭廳,五十萬元借給余某周轉,其餘四十萬元交還事主。
如是者,事主三年存款期內,每月收取六千元“利息”(合共二十一萬六千元),事主同時須承擔每月八千元抵押物業貸款。唯三年過去,余某突然失去聯絡,事主經了解發現自己物業原來已被轉售,售價四百多萬元。司警接手調查鎖定目標,本月十九日趁余某經關閘入境時將其拘捕。經盤問有人供稱根本無投資款項入賭廳。警方現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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