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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宣傳該深入校園嗎?

2017-09-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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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出之日,就是這屆立法會選舉投票之時。此前的宣傳競選、蛇齋餅糉還有提前告急,成效到底如何,都已經塵埃落定。但塵埃落定是一回事,下屆選舉畢竟還會繼續辦,一些關於「遊戲規則」的重要問題,現在不打鐵趁熱來說,等到四年之後,只怕又是重蹈覆轍。
這屆競選期間的話題之一,是有學校發通告給學生家長,呼籲支持某個候選組別。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就此事回應時表示,根據現行的《選舉法》,選舉中立所規範是主要是公立機構和部門,而涉事學校屬私校,私立學校等同於私人機構,所以不受選舉中立的限制;除非學校採用脅迫手段要求家長支持特定組別或候選人,否則不能算作違法行為。從相關報導在臉書上的按「怒」數量可知,網民對這張學校通告還有選管會的回應,似乎都不甚滿意;這也難怪在事件發生後,有家長致電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促請選管會設法規管私校競選宣傳的現象。
事實上,不像臺灣有《教育基本法》般明確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澳門對於校園的競選宣傳行為,並無直接相關的法律規管。公立學校之所以要保持選舉中立,也純粹由於它是「公立」機構,而與「學校」的性質無關。簡單點說,在澳門的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針對校園應保持選舉中立的條文。
我們直覺上認為「學校在政治立場上理應中立」的原因,自然是那種「教育歸教育,政治歸政治」的傳統觀念。但只要稍一思考就能發現,近年來各種有關大學生在校園內外發起社運或提出政治訴求的新聞報導,其實都一而再、再而三地說明了:校園本來就是充滿政治的場所。你唸的政治系、經濟系和法律系,系所上的老師是傾向左派或右派、是自由派或保守派,都直接影響到你所接收的知識,畢竟你很難期待一個認同海耶克思想的經濟學教授上課會大談福利社會的理念。
更進一步來說,大學本來就是最集中地產生公共論述的地方。各種理念在校園裡交流迸發,各式新觀念、新理論的引入讓對於時政議題的討論能摩擦出新的火花,這些公共論述的產出,是培養一名能參與社會的知識分子公民的基礎。這樣看的話,不僅不應「教育歸教育,政治歸政治」,我們甚至要鼓勵校園內理性地討論政治,除非那個社會根本不希望有所謂的公民參與這回事。
大學如此,中學亦然。我們的教育常常太忌諱談政治,結果就是我們都不懂得好好地來談政治。當然這不是說要老師在課堂上大談他的個人政治立場,老師應該為學生展示的,是針對一問題如何做理性的思辨,如何擺定自己的立場而不僅是盲從,又如何在這之後擇善固執,堅持自己的信念。這才是中學階段應當實踐的公民教育。
因此,「教育歸教育,政治歸政治」的觀點,並不成其為支持「學校在政治立場上理應中立」的理由。但這是不是代表學校毋須選舉中立、可以自由地為特定的參選組別宣傳競選呢?
這還是跟上面說的在校園內怎麼談政治有關。學校作為教育機構的性質,決定了校方和老師的言論及其所帶來的資訊對學生有相對高的影響力,校方對某一候選組別或候選人的宣傳,他固然可以辯稱並未強迫學生接受,但對學生來說,這種宣傳依然是在教育場域內所獲得的資訊,學生們有更大的可能性在未經仔細思考下便接受了這些宣傳內容,就像接收其他課堂上的講授內容一樣。這也就是說,相對於其他管道,校園這個環境更容易被利用為競選宣傳的工具,但這種利用,顯然與學校作為教育機構的性質相違背。
同時,校方或老師在學校內作競選宣傳,與上文提到的在教學時側重於特定學說觀點的立場(像認同海耶克的教授多講海耶克的學說),兩者雖然都是有明確的立場,但實質上並不相同。最簡單的差別是:前者是以教育機構的性質為手段,目的則是競選宣傳;後者則仍是以教育為目的,只是在進行時涉及到不可避免的個人立場。
總而言之,「教育歸教育,政治歸政治」並不足以論證「學校在政治立場上理應中立」,但基於學校作為教育機構的性質,為了不讓這種以「教育」為名的話語權被誤用,進而淪為競選宣傳的工具,因此學校仍應保持選舉中立。如上所言,澳門法律對這方面並無規管,在下屆選舉之前,新一屆的議員應當有責任使選舉制度趨於完善和合理。
不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