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修訂《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今日起公眾諮詢一個月。諮詢文本包括建議加入博彩從業員於工餘時間禁止進入賭場的規定,但春節首三天除外,違反規定可被罰款一千元至一萬元,但不設附加刑期。當局同時建議對未滿二十一歲人士進入賭場,引入即時票控機制,以簡化行政程序。並建議設立保全性措施,確保被禁止進行博彩的人士所贏取的彩金能有效歸特區所有,以填補現行法律空白。
博彩監察協調局昨日舉行記者會,介紹修訂《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的內容及公眾諮詢的安排。博監局指出,在注意到博彩業發展開始對博彩從業員帶來不良影響,以及現有處罰程序有優化空間,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建議從兩方面完善有關法律。
一是擴大保障範圍,博監局稱,博彩從業員是澳門博彩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受到更好的保護。資料顯示,本澳博彩從業員面臨賭博失調比例比一般市民高。社會工作局「賭博失調人士中央登記系統」顯示,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間,本澳賭博失調人士的情況大致相似,登記人士(扣除報稱失業人士後)都是以「荷官」與「博彩業服務員」最多。同時,到社會工作局志毅軒請求協助的博彩從業員也佔一定的數量,可見博彩從業員正面臨問題賭博之影響。為此,為能減低博彩從業員成為問題賭徒的機會,建議加入博彩從業員於工餘時間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
二是簡化行政程序,數據顯示,大部份未滿二十一歲進入賭場之違法者主要是旅客,留澳時間很短。若按照《行政程序法典》規定通知當事人往往存在困難,需較長時間才可成功聯絡涉嫌違法者,且假如未能透過郵遞進行通知,更需透過於報章刊登告示之方式通知違法者,可見投入的時間長及行政成本也相當高,所以修訂法案建議簡化處罰程序,引入即時票控機制;另外,為確保被禁止進行博彩的人士所贏取的彩金能有效歸特區所有,亦將建議明文規定相關保全性措施,以便更好執行相關法律。
為讓公眾對修訂《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的公眾諮詢文本內容有更全面的認識,博監局將於十月六日、七日及十七日舉行三場公眾諮詢會。除公眾諮詢會外,市民亦可於今日起至下月二十六日期間透過電郵、電話、傳真、郵寄或親臨等途徑發表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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