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揭發兩名民署道路渠務部稽查涉嫌濫用職權,利用對道路工程的監察權謀取非法利益。其中一人多次要求承建商將工程分判給他介紹的公司,若有不從即在巡查期間故意刁難,甚至假冒其友人公司承接工程,再轉判給其它公司,過去三年以此方式謀取利益,涉及款項五十五萬元。另一名前稽查則在過去兩年,在他負責監察並由其實際操控公司負責的道路管道工程超過三十項,故意放鬆監察標準,對違規行為亦不作處罰。
兩名涉案的民署道路渠務部稽查分別姓高和姓王,後者已於今年二月份離職。所涉及的罪名包括濫用職權、偽造文件、巨額詐騙、信任之濫用、清洗黑錢和故意財產申報不實,案件已於日前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顯示,廉政公署收到投訴,指有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的稽查人員濫用職權,刁難進行道路管線施工的工程公司索取利益。經調查,姓高的稽查員利用職務要求工程公司將道路工程分判給他假冒其朋友公司,並私下偽造朋友公司的印章、報價單、發票,以此騙取工程款約五十五萬元。這名稽查還多次要求承建商將道路工程分判給他介紹的公司,透過“食差價”或者私吞款項的方式,從中謀取利益。他亦曾多次以投得新春炮竹攤檔為藉口,要求工程公司的東主以高於巿價向他購買炮竹煙花,順者得到監督標準更為寬鬆的對待,否則便會在工程稽查中處處刁難。
調查又發現高姓稽查員長期嗜賭,不僅透過在彩票公司開設的賬戶進行投注,而且頻繁出入角子機娛樂場賭博,當中包括在返工期間、在其本人因病缺勤或因照顧患病親屬缺勤期間進行賭博,並因賭博而輸掉了絕大部份的不法所得。
廉署在案件調查中同時發現,另一名已離職的王姓稽查,在任職期間以其胞兄的名義與朋友成立工程公司,自己實際上操控公司的管理和運作,並利用監督道路管道工程的便利,透過其公司承接分判的道路管道工程,不僅不迴避該公司工程的監察,而且故意放鬆監察標準,對公司工程的違規行為不作處罰。在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六年期間,由王姓稽查負責監察由其實際操控公司負責的道路管道工程超過三十項,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
廉署又稱,民署高姓及王姓稽查的財產申報均存在不實之處,涉嫌觸犯《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所規定的“資料不正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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