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慎防稅負轉嫁
內地開徵環保稅在即,各地都在積極運用法律授權,有效地根據各自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來細化環保稅政策、調整稅率。專家提醒,各地採取不同的政策以後,應避免可能會引發的地區間稅收競爭和稅負轉嫁。
料產生新挑戰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雲向《經濟日報》表示,“環保稅主要具備兩個功能,一是把污染控制在更加合理的範圍內;二是補償污染產生的社會成本。污染物因種類、地點以及時間等因素的不同,所產生的社會成本也是不一樣的。因此,不同區域會選擇不同稅額,同一區域在稅額設定上也會有不同的分檔或分類。以北京為例,其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污染產生的社會成本大,因而環保稅額也會較高。”
“各個地方都在積極運用法律給予地方的授權,有效地根據各自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來細化環保稅政策、調整稅率,這也符合環保稅立法初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受訪時說。
“環保稅作為地方收入,能夠調動地方積極性,讓地方更有效地防控環境污染。同時,也會產生一些新的挑戰。”喬寶雲指出,比如跨區域污染問題如何統籌處理;如何科學準確地監測污染,讓徵管更加合理、成本更低;環保稅的收入與治理污染的支出之間是否需要連接,該如何連接;環保稅政策與碳排放權交易等相關政策的關係如何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長期探索,通過協力實踐來謀求最佳路徑。
倡設評價機制
“各地採取不同的政策,應避免可能會引發的地區間稅收競爭和稅負轉嫁。需要注意的是,稅率高的地方不一定治理污染的效果就最好。”施正文說,比如某一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供不應求,它可以通過提高價格把稅負轉嫁給消費者,卻沒有矯正自身排污行為。施正文建議,應建立完善環保稅法實施跟蹤評價機制,比如稅法施行一年以後,要對各地政策實施效果開展客觀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一步調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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