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滯後影響公眾切身利益
林玉鳳促法律本地化
【本報消息】議員林玉鳳關注工程建設、公共採購、特殊教育範疇,均存在法律滯後問題,影響公眾切身利益,提出書面質詢,跟進法律本地化進程。
林玉鳳提到,早前在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辯論中,工務局長提及當年以葡文立法的建築法例已沿用多年,仍未能本地化,現有的非正式中文譯本難以理解,則師和政府對條文意見分歧,致使批則進度緩慢,是造成建築工期延長的原因之一。
她認為,法律滯後,不只令建築工程要付出時間成本,亦造成政府資源的極大浪費和貪腐黑洞,沿用了三十多年的《採購法》就是典型事例。而且隨着社會發展,弱勢群體的困境往往被忽略,特殊教育學生人數近十年來持續上升,沿用二十年的《特殊教育制度》已經無法有效應對當前的狀況。放眼日後,澳門要建設智慧城市,作為大灣區的一員,亦要跟鄰近地區同步協作,但相關的電子政務、資料應用互通和認證上的法律配套,又要如何跟進,以應對時代新變局?
政府過往亦非全無規劃。十年前行政法務司曾主導過“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當中有多項法律改革項目,並稱會適時檢討,但其後又不了了之。今年政府設立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對“路線圖”隻字不提,彷彿不曾存在。法律滯後,驟眼看來只是紙面上的條文定義,實際上與公眾切身相關,並已嚴重窒礙了整個政府和社會的工作效率、應變能力以至發展步伐,其影響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政府必須正視問題,全面檢討現行種種滯後的法規,並適時修法。不能再如既往,“踢一踢、郁一郁”。
林玉鳳問及,目前法律的本地化工作進度如何?還有多少法律未具有正式中文文本?要多少時間才能基本完成法律本地化? 為改善法律滯後,行政法務司要如何督促屬下部門跟進?會否參考以往的做法,定期檢討進度成效,以便監督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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