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限合同公僕擬納編制內
公職局長高炳坤回覆議員宋碧琪書質時透露,政府在檢討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時,會研究將不具期限合同人員納入編制內的可行性。
兩制公僕待遇不同
議員宋碧琪書質表示,過去有些部門大量聘請編制外公務員,以補充實位的人手不足。惟政府長期忽視合同制人員的管理制度,導致合同制及實位公務員在晉升、調動及進修等方面出現差異。如實位出外進修可申請無薪假,合同人員則要先辭職再進修;又如實位升職領導或主管,可保留原職位並按年資晉升,但編制外人員要失去原合同的身份,難免影響士氣。她直指政府在公務員隊伍的編制規模、結構,長期缺乏科學規劃,致公務人員的需求猶如一盤不清不楚的數,促政府交待完善方案。
公職局長高炳坤回覆時表示,編制內人員的配置是根據部門的性質、宗旨及工作量而評定,編制外人員的配置是按年度活動計劃而定。部門的人員數目則是根據部門職責、組織架構、年度活動計劃、人員擔任的職務等要求訂定。
審慎分析人員配置
他重申,政府按照“精兵簡政”策略,以提升部門績效及人員能力為導向,正分階段重整公共部門的職能、架構及人員配置。政府亦會審慎分析部門新增人員的原因及效益,如維持社會繁榮安定,一些涉及社會民生、保安及醫療方面的剛性人員需求,可讓有關人員增幅保持在合理範圍內。
他又指出,“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已設立特別招聘制度,對定期委任終止且不具編制內原職位的領導及主管人員,經行政長官許可,可免除開考以合同聘用,並返回升任前的相同職程,同時計算擔任領導主管的服務時間,保障其能晉升至相應的職等或職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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