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本澳工業式微,很多工廈單位長年被閒置。群力智庫常務理事蘇崑表示,由於受制於過時的法律法規,工廈重建或更改用途,需要百分百業權同意,以現時業權分散的情況下難以做到,同時礙於消防設施安全、樓宇結構等因素,令工廈活化淪為「無底深潭」。政府必須盡快修改陳舊法例,以新思維去處理工廈用途問題,並研究是否可就工廈的低層空間,適當放寬相關用途限制,倘不涉及危險工業用途,且能在顧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應主動重啟工廈相關政策,為活化工廈拆牆鬆綁。
近年,工廈活化屢屢見諸報端,社會上的議論聲音亦此起彼伏。如去年《行政條件制度》進行諮詢時,文藝界人士對工廈活化政策就表達了強烈關注及訴求,認為政府對工廈的規管是扼殺僅有的生存空間。究其原因,除工廈的歷史地位外,亦離不開本澳的發展現狀,例如土地緊絀、單位空置、消防安全及營商環境等。
據統計,本澳目前約有110幢工業大廈,佔地面積達40萬平方米,廠房面積達130萬平方米,稱得上是一塊未被開發的「肥豬肉」。蘇崑表示,本澳舊式工廈大多建於上世紀,環境陳舊且升降機、消防設施等保養不足。這一現狀與鄰埠香港十分相似。對於工廈活化,港府去年在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青年共享空間計劃”,將已活化的工廈或商廈,以市值租金一半的優惠價,向初創企業、青年創業家和藝術工作者,提供多元的租務方案和配套服務,以支持年青人創業或從事藝術工作,此舉值得本澳借鏡。
他續稱,香港在活化工廈方面有不少成功例子和經驗,例如荷李活道前警察宿舍已被活化為標誌性創意中心「元創方」、石硤尾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等,均為居民提供一處結合文物、當代藝術和消閒設施的文化活動空間,可見港府在政策上亦作出了大力支持。反觀,由於本澳現行法律不容許將工廈的分層單位改建成商業或娛樂設施,工廈的用途規定只能用於工業活動、工業場所或者倉庫,令活化工廈淪為「紙上談兵」。
蘇崑認為,政府應從本澳實際出發,盡快修訂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容許低風險的活動進駐工廈,例如文創、室內設計、音樂工作室等,放寬有關行業在工廈作臨時商業登記,打破現有思維“枷鎖”,讓工業大廈重新煥發新機,而政府亦要密切留意工廈市況,防止活化措施成托市工具。另外,他認為政府應藉着“都市更新”政策的實施,針對現存工廈的狀況、不同行業的特點,以新思維處理工廈用途問題,緩解商業用地供應緊張的局面,並為中小企及初創企業創建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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