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將於今年八月二十二日生效,規範物管公司牌照發放等施行細則的配套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房屋局將於下週向業界說明介紹內容。
行政會昨宣布完成討論《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
法規內容主要包括訂定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的申請、發給、續發、中止、取消中止和註銷的行政程序和所須文件,又訂定臨時准照的申領程序,以及轉正程序。發牌及續牌費用的金額將由特首另行批示訂定。
法規亦訂明房屋局為相關負責部門,並監察有關業務,和就行政違法行為組成處罰卷宗和作出決定。草案建議公佈翌日起生效,但有關處罰、臨時准照過渡至正式准照及技術主管的規定除外,配合法律生效時才生效。
據澳門電台報導,本澳現登記有二百一十多間物管公司,房屋局將於下週約見物業管理公司,講解發牌程序。局方會在法規公布後,開始接受申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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