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筷子基宏建大廈對開本月1日清晨發生的電單車縱火案,真相已大白,實為一任職莊荷的男子為了盜取頭盔載女同事回家,以打火機燒斷頭盔索帶,以致留下火種燒著電單車。事後該名莊荷看新聞才知釀成火警,深感自責,向司警自首。司警調查後將之控以縱火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嫌莊荷姓黎、卅一歲。案發於本月一日清晨六時,筷子基宏建大廈對開的電單車泊位,有一輛電單車突然起火,幸有巴士司機見狀及時利用巴士上的滅火筒將火救熄,不致釀成更大災害。消防員接報到場時,火已撲滅,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有可疑,交由司警局處理。調查發現電單車下方有一個打火機,疑與案有關,列縱火案處理。車主亦發現電單車頭盔被盜。
用火機燒斷索帶留下火種肇禍
本月二日凌晨,黎某到司警局自首,供稱當時與女同事到筷子基消夜後,欲駕電單車送女同事回家,但只有一個頭盔,其間發現旁邊有電單車掛有一個頭盔,但索帶被座位夾住,於是用打火機燒斷索帶,偷走頭盔送女同事回家。當時不知留下火種,事後看新聞報道才知釀成火警,故向司警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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