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總倡訂車長工時指引
【本報消息】香港運輸署日前建議修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規定司機每更最長駕駛時間上限為十小時。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長趙步雲認為,澳門車多路窄,為免車長長時間加班體力透支,建議可仿傚香港推出“指引”,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
上月俾利喇街發生巴士致命交通意外,當局隨即下令三巴停用“非長期服務司機”。工聯副會長、交總理事長趙步雲表示,“非長期服務司機”為數不多,認為對整個公交服務影響不大。工會正積極與政府、三家巴士公司溝通,加強聯繫,推動培訓,確保巴士服務質素,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每更不超十粒鐘
趙步雲指出,本澳目前沒有指引規定巴士車長每天最長工作時間,認為港澳道路均複雜和危險,加上本澳人多車多,巴士車長若每日工作八小時後仍加班,容易體力透支,帶來安全威脅。建議可仿傚香港制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規定司機每更最長駕駛時間不超過十小時,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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