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歸責年齡可送少年感化院
洪榮坤:不會即時“放生”
港青受僱來澳販毒問題屢禁不止,其中更有十三歲女童被捕。律師洪榮坤認為,外地人同樣適用於《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相信涉案的女疑犯會暫時被法官判入少年感化院,並不會即時“放生”。他認為,修改“禁毒法”後,社會得知法官的判刑加重,阻嚇性開始浮現。
先羈押候審待判決
就十三歲的港青販毒,洪榮坤表示,是次要執行的司法程序與一般犯罪有別,疑犯尚未滿歸責年齡,按法例適用於《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當中設有羈押條款,法官可根據案件的嚴重性,依職權判疑犯進入少年感化院,就算是非本地居民,法官仍然可以採取緊急措施,執行剝奪其自由的強制措施。
洪榮坤強調,外地人同樣適用於該法,對未滿歸責年齡的人士,嚴重者可拒絕其入境或被判入少年感化院,否則即間接鼓勵外地人來澳犯罪。由於販毒罪較為嚴重,相信涉案的女疑犯會被法官暫時判入少年感化院,先羈押候審,等待法院判決;若條件、證據等許可,有部分的案件則會即時於初級法院刑事庭審理。
“禁毒法”具阻嚇性
他表示,可能澳門毒品的黑市價較香港高,吸引到香港的犯罪集團“青睞”,越來越密聘用港青販毒。當中有部分港青是為了一時貪念鋌而走險,有些則是蒙在鼓裡,未必知悉在澳販毒的刑罰,期望香港、澳門兩地共同打擊、宣傳。
至於早前修改的“禁毒法”,他認為,立法者已考慮到毒品對本澳的嚴重性,不斷加大罰則,社會上慢慢得知法官的判刑相應加重,相信阻嚇性開始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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