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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未能有效管理國有土地 林宇滔:不作為也是不公義

2018-03-29 16:47

「我們不是要影響私人財產,也不是說不理法律收回土地的個案,而是特區政府有否盡自己所有努力,真正捍衛每寸國家土地。」工務局資料圖片

桃花崗地權案告一段落。終審法院裁定,被告丁文禮詐騙罪名不成立。

黑沙霸地事件亦引起多方關注。

疊石塘山事件都反映,很多地段在回歸前已登記為私有土地,但當中究竟數量有多少,政府應要排查,才是真正實現土地公義,嚴謹珍惜國家土地。
去年3月,桃花崗地權案告一段落,終審法院裁定,被告丁文禮詐騙罪名不成立。隨後,小販們亦與發展商羅盛宗達成協議,須於今年7月遷出。近日廉署公佈疊石塘山事件的調查報告,再為本地「土地公義」敲響警鐘。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近年多宗事件都反映特區政府未能有效管理國有土地,他直指「不作為也是土地不公義」。
應排查土地 珍惜國有資源
林宇滔指出,終審法院在桃花崗案件的判詞中清楚顯示,雖然土地最後未有判歸特區政府,但不表示法院認為桃花崗地權不存在問題。他表示,判詞直指當初的土地取得有問題,但多個環節包括檢察院在內犯了法律技術錯誤,以致無法控告被告詐騙。他指出,桃花崗案和疊石塘山事件都反映,很多地段在回歸前已登記為私有土地,但當中究竟數量有多少,政府應要排查,才是真正的實現土地公義,嚴謹珍惜國家土地。「為何會出現類似疊石塘、桃花崗這些個案?很明顯當時有人掌握了大量土地資訊,知道有這些『無主地』或沒人打理的土地,用了他們一切的法律手段或熟悉的資訊,將這些土地通過法律手段,將它據為己有。」
他直指,回歸後特區政府並沒有盡其職責,認真守護土地公義。「這責任首先是特區政府、工務局的土地管理廳。他們應主動巡查,尤其經歷這兩事件後,有否巡查所有私人土地,其狀況如何?業權人如何?」顯然,特區政府迄今並未有系統地公開本澳整體土地資訊,讓公眾知悉,這就讓有關訊息成為某些人的「特別資訊」。「如大家覺得桃花崗很可惜,是否真的完全不能去處理?法律界應認真檢視。這案的完結是指對某人的詐騙案完結。特區政府是否不能行使權利拿回土地?坦白說,我有疑問。」
「我們不是要影響私人
財產,也不是說不理法律收回土地的個案,而是特區政府有否盡自己所有努力,真正捍衛每寸國家土地。」
他並認為,下一屆的特首候選人應要思考土地問題,「因為這已不是司級單位可以做,要特首級別的人,認真處理這些問題,排查跟進,才可以避免這些土地,不明不白地落在其他有心人手上。」
問題積壓唔處理 不作為是不公義
另方面,近日黑沙霸地事件亦引起多方關注。林宇滔質疑,當局「每兩星期巡查路環」的機制已名存實亡。「為何兩個星期巡一次卻會巡不到黑沙的情況?」又指,現時路環仍存在很多土地所有權問題。他憶述,2009年特區政府曾容許能證明長期住用該土地的路環居民,透過租賃土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認為這是務實折衷的方式,但政府後來以《新土地》法為由,暫停該處理辦法。「大家都姓賴,賴落新《土地法》。」他指,新《土地法》有提到,只要是特區政府施政報告列入了計劃的,就可以豁免公開招標。「羅司沒錯,如行政長官不(把計劃)寫在施政報告,他沒權批。那為何行政長官不寫進施政報告?」
同時,特區現有不少閒置地尚未收回或正待發展。林宇滔直言,本屆政府在土地發展方面甚「不作為」。「有地又唔用,收地又唔收,收回來又說等官司(完),官司完也不見有結果。圈了出來做公屋土地,又賴細地唔起(公屋),社區設施又唔起,但又繼續圈作公屋土地,其實就是唔想做嘢。」直言,「土地公義除了是像桃花崗一類的法律問題,土地不作為也是土地不公義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