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問題之一是肆意豁免「街影」限制,准許樓宇放高。年前,行政長官崔世安曾向選委提出,應適時取消「街影」條例,引起社會強烈反彈。昨午,城規會委員梁頌衍表示,為了達到本澳發展高樓的目的,「應該考慮如何協調『街影』方面的處理」。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討論台山中街二百號 (殘舊的平民大廈) 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草案建議,該地段將建樓宇的最大許高度為五十米。但是,發展商日前提出,希望把高度降至二十點五米,並獲批垂直佔用空間。
委員會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表示,該地段很長、很窄 ── 進深只有十米。受限於「街影」等建築法規,難以建成五十米的樓宇。他估計,則師已預見到困難,所以,寧願降低將建樓宇高度,希望垂直佔用空間。在會議中,也有委員認為,台山中街二百號有條件准許垂直佔用空間。
台山中街二百號有條件垂直佔用空間
李燦烽表示,對一些比較殘舊的樓宇,應該支持重建成更好的居住環境,並希望台山區的土地利用更高效。當然,若街寬不足,街道的景像及通風將因垂直佔用空間而變差。他認為,台山中街二百號可能有條件准許,故建議把草案退回工務局補充研究。
在討論的過程中,委員梁頌衍提出,新口岸、黑沙灣有些窄街旁,為何當年可以建成六十米高樓?今日卻不可以?他自答,因為現在政府的政策要全部將建樓宇都要計算「街影」。並稱:「我們應該考慮如何協調『街影』方面的處理。」
李燦烽反駁:「『街影』是法例,不是政策。」並指出,以往,較窄的內街旁可以不受「街影」限制而興建高樓,因為,那裡有小區的詳細規劃,已經過整體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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