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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懷念康冀民大使

2018-04-02 06:35




    永遠懷念康冀民大使

    珠海冬季有時寒冷得讓人顫抖,康冀民大使就是在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這樣的日子突然病逝悄悄地走了,那兩天天哭了,雨淅淅瀝瀝連續下……

    遵他囑:“一切從簡”,二月四日在珠海舉行了簡樸莊重的遺體告別儀式。他在鮮紅的黨旗覆蓋下,在鮮花翠柏的環繞中,在他喜歡的音樂聲中,在少數摯友和親人的陪伴下,離開了大家。

    也是在這樣寒冷的冬天,一九八七年初,他第一次悄悄到澳門訪問考察。那時的澳門是在葡萄牙政府管治時期,經濟蕭條,晚上除了葡京賭場和周圍當舖的燈光,整個澳門都在灰暗中。他從各界人士口中得知當時澳門存在三大“難題”,即中文在澳門沒有法律地位,行文辦事都要用葡文;澳門公務員科長以上的官員都是葡萄牙派的,中國人只能做輔助性和勤雜工作;澳門多年來使用的是葡萄牙法律,終審都是在葡萄牙里斯本。

    康冀民回到北京後向中央政府匯報工作,他說:要使澳門順利回歸,在過渡期內首先要解決好這三大“難題”,它關係到澳門順利交接和“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施。並建議把三大“難題”,改稱為三大“問題”,它難不住我們。這些得到中央支持認可。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五日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政府互換《中葡聯合聲明》批准書。同時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康冀民大使任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正式開始代表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談判,為澳門平穩過渡和解決澳門回歸祖國的一系列問題。

    解決三大“問題”

    在他進駐澳門後經過多年的努力解決了三大“問題”。

    中文法律地位問題是經過近四年的談判和完成一系列程序後,中文才被正式承認為澳門的官方語文。對培養公務員得以解決,也使具有中國大學學歷人才能有機會進入到公務員隊伍;推動解決法律本地化。這問題解決後,康冀民又在旅遊磋商之際提出:“現在澳門電台電視台都用粵語和葡語廣播,在澳門工作的有很多內地人,他們聽不懂,建議在澳門電台和電視台用粵語和葡語的同時,也用普通話廣播。”這建議被葡方採納,從此電視台和廣播電台在推廣普通話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一日,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中方就提出了解決公務員本地化問題,葡方組長科埃略大使不同意這提法。他說:“在公務員中增加華人,是種族的提法。”康大使立即指出:“目前澳門公務員主要都是葡萄牙人,這正是種族主義的表現,我們要求改變這不合理的狀況,增加本地華人在中高級公務員中的比例。”葡方又講:“公務員問題是個很敏感的問題,涉及到國籍問題,進而會引起葡國各政黨在澳門問題上意見的分歧。”以後他們又提出公務員問題屬澳葡政府行政管理範圍為由,不願磋商。因為,過渡期內仍由澳葡政府管理,他們擔心在過渡期內,過早本地化無法管理。這個問題,不能過早實現本地化,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但康大使仍不厭其煩地反覆說明公務員本地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緊迫感。

    最後,雙方於一九八九年就“公務員本地化”的提法達成協議。在中方的推動和配合下,澳葡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一九八九年三月一日公佈法令,承認中國各大學學歷,使很多有學歷的人能進入公務員隊伍或擔任高層工作。第二,一九八九年八月廿八日公佈法令限制外聘公務員,只有在當地無合適人選,並報總督批准,才可從外地聘用人員。第三,設置領導級公務員輔助職位,即司級、廳級助理。使他們逐步適應工作需求。第四,一九九○年九月,澳門保安部隊成立一所高級警官學校。該學校主要培養、培訓高級警官,為澳門回歸做準備。第五,一九九○年起,澳葡政府為培養澳門中高級公務員,提高他們的素質,派有潛力的人員和青年到北京語言學院進修漢語,到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短期培訓,了解中國行政架構及運作機制。另外從本地出國受過高等教育回澳門的青年中,選派一些人赴葡萄牙進修葡文及了解葡萄牙公共行政系統,學後進入公務員系統。第六,一九八八年澳葡政府接管東亞大學後,於一九九一年改名為澳門大學。自此,從學制、所設的科、系等都朝着本地化目標邁進。

    一九九一年下半年,又從澳門大學分出澳門理工學院。澳門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為澳門實現公務員本地化作了大量的工作。在十二年的過渡期中,經多方努力,本地人才經過多年的培養和培訓,逐步更換葡國官員,使公務員本地化逐步落實。這樣在澳門回歸後,才能真正做到“澳人治澳”。

    解決法律本地化問題:澳門雖然九成七以上是華人,但澳門多年來是將葡萄牙的法律視為澳門法律。在澳門還有一部分法律是葡萄牙專門為澳門制訂的。《中葡聯合聲明》規定:澳門“法律基本不變”,附件中第三條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澳門原有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和基本規範性文件,除與基本法相抵觸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基本”二字是留有餘地的用詞,一是說明澳門由於歷史原因和特殊性保留原有法律。二是對於過時的、帶殖民主義色彩的,以及與澳門基本法有抵觸的條文,必須修訂,而不是原封不動地搬過來成為澳門特區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也不能延伸到澳門使用。葡萄牙政府對澳門法律本地化持積極態度,但葡方不知如何具體操作。聯絡小組中方經過多次研究,最後歸納成三條標準和五個步驟。康大使於一九九○年三月十九日雙方組長會晤時提出,即:三條標準:符合《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相銜接;符合澳門實際。五個步驟:第一“清理”:清理澳門現行法律。即葡萄牙法律延伸到澳門的法律有多少?澳門自己立法的法律有多少?葡萄牙專門專為澳門制訂的法律有多少?第二“分類”:一九九九年以後擬繼續要用的法律有多少?不用的有多少?第三“修定”:準備用,但個別條文不適用的法律要修訂。第四“翻譯”:由葡文譯成中文。第五“過戶”:通過法律程序把能用的葡萄牙法律,變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即法律本地化。

    一九八八年,澳門政府成立了法律翻譯辦公室,集中了中、葡法律和語言方面的專家。對澳門現行法律清理、分類、修訂、翻譯,取得了較好進展。法律翻譯方面,在中方法律專家協助下,完成了一大部分法律翻譯工作。法律人才本地化方面,經過十多年努力,澳門已培養了雙語(中文、葡語)法律人才一百多人,其中在一九九九年回歸前,已有二十多人進入司法官隊伍,從而結束了幾百年來澳門法院、檢察院官員沒有本地人的不正常歷史。

    三大問題解決的同時,還發現有七個問題必須解決。

    (一)

    韓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