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級法院將於今日就議員蘇嘉豪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一案宣判。法院表示,考慮案件獲社會廣泛關注,為讓宣判順利進行並確保初級法院正常運作,初級法院已邀請治安警察局協助於案件宣判當日維持秩序,請旁聽人士遵從在場警員倘有的指示。
初院辦公室稱,所有進入初級法院刑事大樓旁聽的人士,必須經過安檢,並出示身份證進行登記。由於旁聽座位有限,將按“先到先得”之原則安排入座,滿座即停止進入審判庭。法院大樓內嚴禁拍攝及進行訪問活動。所有在法庭內聽審的人士,須遵從旁聽規則,包括嚴禁拍照、錄音及錄影。
議員蘇嘉豪涉嫌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在特首官邸外非法集會,觸犯加重違令罪一案,於本月中經過兩日審訊及控辯雙方在完成結案陳詞後,初院決定今日下午五時宣判。蘇嘉豪和案中首被告鄭明軒審訊期間均承認事發當天參與遊行,且在控訴書所指的時間和地點出現,但否認指控,尤其是鼓動和帶領市民前往特首官邸。辯方律師認為當時在場記者和警員數量比遞信的市民更多,根本說不上非法集會,二人在西望洋山遵照警方指示離開,請求法庭開釋兩人。控方則認為,案中兩名被告是明知故犯,罰金起不到阻嚇力,建議法庭科處實際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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